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第三点(第31项);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文;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升级、重新核定资质等许可办事指南》 全文;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8.《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第二条;
9.《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第三条、第九条;
10.《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第五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
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1.权责划分(市)
由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直接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含公路、水运、水利总承包三级,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4)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5)施工劳务资质。
    四、审批条件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 1 申请资质升级(专业承包三级升二级资质)申请材料目录


表 2 申请资质增项申请材料目录


表 3 首次申请资质申请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提出申请,网址: http://wsbs.maoming.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19014&areacode=440900,点击在线申办,按照里面1条件自检、2填写申请基本信息、3登记表格、4上传申请材料等四步骤申请预受理,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正式办理。
2.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和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合格后再到现场进行确认审核,出具综合审核意见,组织网上公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含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窗口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3号窗口。
电话:窗口服务:0668-2898073 ;建筑业管理科:0668-22832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