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5〕127号)
二、申请条件
在穗府办函〔2015〕127号文生效期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本区内注册登记、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并在本区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三、申请时间
以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通知为准,“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每家企业给予60万元经费补贴,市区分担比例为3:7,自企业入库年度起3年内按照3:2:1的比例分年度拨付。
五、申请材料
以下第1至4项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其中第3、4项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以下第5至9项材料用于办理拨款手续: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广州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名单及经费通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区科技部门经费下达通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申请市级资金拨付函(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
6、企业申请区级资金拨付函(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
7、企业申请市级经费的收据(客户联原件,至少2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8、企业申请区级经费的收据(客户联原件,至少2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9、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提供)。
备注: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111942 邮箱:chenwc@gdd.gov.cn
八、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 7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 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和《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四)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