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部署要求,深化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抓好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有效防范无证上岗和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范围: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拆除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及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等。
三、检查内容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要求进行延期复核,是否按实际需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情况。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三)特种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用工单位是否履行证书查验责任,是否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违章操作危害,是否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是否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是否对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截污管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纳入实名制管理,在“东莞市住建局实名制系统”中是否落实考勤,是否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的实名制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含业主,下同)、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于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要对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表》(见附件1),对所有在莞建设项目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核验证书真伪。对自查出的无证、假证问题,要建立排查台账,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自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二)园区(镇街)执法检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安排,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方主体严把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审批关。同时,建立“逢查必上网检证书”制度,对本辖区内受监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的村(社区)全覆盖抽查,认真填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级部门重点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持假证、无证、过期证上岗和违章操作,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用工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对涉及人员持假证、无证、过期证上岗的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证书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潜在重大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在线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提供虚假信息查询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加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落实闭环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沟通合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要配齐配强专项行动力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排查发现持假证、无证、过期证上岗作业人员及用工单位,将纳入差异化监管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园区城市建设局、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落实,安排专人跟踪,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及总结情况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站” OA邮箱,电话:22982050)。
附件: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表.doc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经办人:安监站 张栩斌,联系电话:22982050。)
原文阅读: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