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竞赛,共设建筑施工安全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生活垃圾清运工等3个赛项,均为单人赛,面向从业职工。其中,建筑施工安全员竞赛参赛选手的成绩还将作为我省选拔选手组队参加2025年全国建筑行业项目安全总监大比武的重要参考。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
(三)协办单位。
1.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2.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及时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宝露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3.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东莞市环境清洁行业协会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次竞赛的技术文件、试题命制、现场执裁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申诉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定于8月26-28日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南网能源院番禺电力科技园二期项目举办(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报到时间为8月26日9:00-14:30,报到地点为希岸Deluxe酒店汉溪长隆店(广州市番禺区榄塘路139号)。
(二)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定于9月16-18日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38号)。报到时间为9月16日9:00-14:30,报到地点为樵顺酒店(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6号新时代嘉园2座)。
(三)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定于10月14-16日在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举办(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海心沙路1号)。报到时间为10月14日9:00-14:30,报到地点为希尔顿欢朋酒店(东莞市麻涌镇大步创兴五路1号)。
四、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6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建办质〔2024〕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要点实施,按本次竞赛公布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2.智能楼宇管理员竞赛。以《智能楼宇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职业编码4-07-05-03)二级(技师)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行业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按本次竞赛公布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3.生活垃圾清运工竞赛。以《生活垃圾清运工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职业编码4-09-08-02)三级(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按本次竞赛公布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方式。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以实操技能考核为主。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试卷、书面闭卷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实操技能考核由选手按照考核要求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中建筑施工安全员和智能楼宇管理员竞赛由选手现场独立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工竞赛由参赛队选手现场共同完成,成绩共享)。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应为在我省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职工),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不良从业记录。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参加过全国或者省级同工种竞赛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可作为特邀选手参赛,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仅供选拔我省参加国赛选手使用,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评奖)。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每个参赛队包括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选手(3名)。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
2.组队要求:
(1)建筑施工安全员、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各地级以上市行业主管部门、产业(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选拔选手组队参赛。其中,广州、深圳市行业主管部门可各组织2支代表队,其他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可各组织1支代表队(原则上以市行业主管部门名义组队参赛,行业主管部门不组队的可由市行业协会组队);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织1支参赛队,也可参加所在地市的代表队。
(2)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各地级以上市环卫主管部门、产业(行业)工会、行业协会均可选拔选手组队参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环卫主管部门可各组织3支代表队,珠海、汕头、惠州、中山、江门、湛江市环卫主管部门可各组织2支代表队,其他地级市环卫主管部门可各组织1支代表队。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请组队参加建筑施工安全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的有关单位,分别于8月15日、9月1日、9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zjt_gh@gd.gov.cn)。
1.参赛报名表(包括赛项报名汇总表、参赛选手情况表,见附件2-3)。
2.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参赛选手现持有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扫描件(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的参赛选手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
六、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各赛项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比30%、实操技能考核成绩占比70%合并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各赛项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项设置。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各赛项设个人奖和团队奖,具体如下:
1.总成绩前三等奖。各赛项个人和团体按照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其中,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个人总成绩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开展广东省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年份,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按程序推荐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优胜奖。各赛项参赛人数在70人及以上的,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个人总成绩在前35名以内的选手(参赛人数不足70人的则为个人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选手)、团体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团队可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其中,在智能楼宇管理员、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中获得个人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选手,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按规定颁发该工种的二级/技师(智能楼宇管理员)、三级/高级工(生活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成绩前4名并原已取得上述职业资格的参赛选手,可分别晋升为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选手已获得相关工种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本次不再重复颁发。
3.优秀技术指导奖。对各赛项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参赛队的技术指导员,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技术指导”证书。选手及其所在参赛队均获总成绩前三等奖时,优秀技术指导奖只颁发1份。
4.突出贡献奖。各赛项分个人和团体各设3名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突出贡献单位同时颁发奖牌)。
5.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七、竞赛宣传
(一)开设专栏。竞赛组委会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以及“广东建设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本次竞赛宣传报道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并将通过其他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赛事宣传报道。
(二)加强宣传。请各地级以上市行业主管部门、产业(行业)工会、行业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组队参赛单位积极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预赛、选拔赛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八、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确定联络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有意组队参赛的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络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4),于7月30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zjt_gh@gd.gov.cn)。
(二)参赛服装和工具。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服装上不得含有参赛单位名称或标志),参赛选手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
(三)具体赛务对接。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队伍食宿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竞赛期间的食宿安排等具体事项分别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清运工赛项)负责对接。
(四)联系方式。
1.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邮箱:zjt_gh@gd.gov.cn。
2.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人:胡家诺,联系电话:(020)28171191或13226583413。
3.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系人:米银凡、黄艳妮,联系电话:(020)83642420或15913183525(米)、13822276211(黄)。
4.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联系人:刘瑞雯、陈灏,联系电话:(020)86695516或13760814013(刘)、13650965143(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2.赛项报名汇总表
3.参赛选手情况表
4.竞赛组队单位联络人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4日
原文阅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