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来源 ▎广东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


关于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各相关单位及安管人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1号)的要求,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顺利申请证书延续,现就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学习要求

1.常规学习要求

自2024年1月15日起,安管人员每年度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证书的有效期内,累计继续教育培训学时需不少于24学时。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则安管人员需在第一年度(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第二年度(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第三年度(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

2.过渡期间及外省调入证书学习要求

(1)证书有效期不满1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2)证书有效期大于1个年度且不足2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的一个年度内,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余学时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即可。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2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则安管人员需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之间完成8学时,其余16学时在2022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完成。

(3)证书有效期大于2个年度且不足3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的两个年度内,每年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余学时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即可。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则安管人员需在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完成8学时,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完成8学时,其余8学时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完成。

3.多本证书学时共用说明

若安管人员持有多本证书,在每本证书的有效期内按年度分别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已完成的学时在不同证书的有效期内可共用,但需确保每本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均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注意事项

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或者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原文阅读:关于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