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深圳住建局关于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最新问题解答!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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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实行)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及注册人员,提升注册业务服务效能,我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政策文件,梳理了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资格注册业务中常见的咨询问题,汇总编制了《深圳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本《解答》主要参考住建部官网、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发布的公开信息,现予以公开发布。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调整,对本《解答》进行动态更新。

一、参考指南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含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业务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https://www.mohurd.gov.cn/

2.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含办事指南、注册咨询):

http://gdzczx.gdcic.net/

3.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等业务办理):

https://szjt05.gdcic.net/login

4.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https://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

5.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s://jlgcs.mohurd.gov.cn/client/login/link

二、常见问题解答

1. 注册人员如何申报业务?

答:可咨询省注册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20-39715862),或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点击“注册咨询”栏目进行网上咨询。具体业务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2. 注册人员申报事项(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增项注册等),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相关材料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检索所需申报事项的办事指南。不同专业、不同事项所需材料有所差异,以办事指南为准。

3. 注册人员可以受聘或注册于两家及以上单位吗?

答:不可以。注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4. 注册人员申请变更注册有年龄限制吗?

答:原则上没有年龄限制,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协议)。

5. 注册人员已离职,企业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业务怎么办?

答:您可直接申请强制注销(变更注册需求可在强制注销完成后,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相关指引如下:

(1)注册监理工程师:该业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查看“个人操作手册”的业务指引,或者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该业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首页在“系统使用说明”一栏点击“个人版操作说明”查看,或者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该业务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具体办理流程请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注册信息”栏目-2024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要求办理强制注销业务。

6.个人或企业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报时遇到不会操作的问题,该怎么办?

答:可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查看“个人操作手册”或“企业操作手册”,也可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010-88361866。

7.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业务是否需要上传材料,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答: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已实现“智能秒批”,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注册业务审核有两种情况:

(1)申请注册业务时能通过共享大数据获取信息的,无需上传材料,请按注册管理系统提示上报数据。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审核即时完成。

(2)申请注册业务时不能通过共享大数据获取信息的,请按注册管理系统的提示要求填写及上传材料上报数据等待人工审核。

收到上报的申请数据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尽快办理,办理结果请留意注册管理系统的“当前状态”。

8.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入库信息登记业务时,如执业资格报考前毕业未满2年的,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您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入库信息登记业务时,如果执业资格报考前毕业证毕业时间未满2年,请一并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前“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证明(如报考前2年取得的八大员证)或报考前满2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及详细查询方式、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有申请人签名的竣工验收报告等)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

9.如果注册人员频繁变更聘用单位,办理注册业务会受影响吗?

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技术人员变动后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138号),“对一年内变动2次及以上的注册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将核查在岗情况,有违法行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罚。”不建议频繁变更。

10.办理业务时,退回原因是毕业证书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请问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建议申请人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说明毕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如因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的,请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

11.请问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注册时系统显示无社保,怎么办?

答:建议您查看网页是否被拦截或者换个浏览器重新登录。如您确实已在注册单位缴纳了社保,但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注册时,显示无社保情况的,请在弹出的提示中选择“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的情形”的选项,并上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附社保查询方式)”的书面材料,等待人工审核。

12.请问注册在总公司,可以由分公司购买社保吗?

答:可以。

13.请问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业务离职证明上的盖章单位可以是分公司吗?

答:可以,但须上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14.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还能申请延续注册吗?

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在有效期届满后,其注册执业证书自动失效,需继续执业的,应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15.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聘用企业变更,或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如何申请变更注册?

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实行电子化申报且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首页在“注册信息”一栏查看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调整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注册业务办理和证书领取方式的通知》。

16.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如何办理?

答:(1)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点击“人员行政审批”,进入“造价工程师”选择变更注册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请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变更事项中勾选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首页的“个人版操作说明”

(2)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按专业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上报。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上述网页中的“国垂业务注册数据对接报送模块操作手册”。

申请人可以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退回办结的,请及时按系统退回理由补正后再重新申报。

备注: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深圳市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请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申报要求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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