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按照2020年12月印发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委托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事权范围,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平台”)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3月22日起,按事权范围,由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事权范围内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平台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请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2021年3月12日培训要求,认真落实对接工作。

二、各施工、监理等单位须按2020年11月印发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个自然日内,在市实名制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并按事权范围到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人脸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对于2021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如未完成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人脸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的,请按事权范围到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完成录入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可咨询实名制管理平台服务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工,18588735207。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平台人脸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