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资质审批程序,加大网上办事推进力度,我局决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事项范围
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核准(含首次申请、增项、延期)和变更事项。
二、实施时间
2021年4月20日起。
三、申报方式
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登录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http://210.76.74.216/Approve/)网上办事平台,填写申请内容、制作申请表并按资质标准要求上传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系统预检后网上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要确保电子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局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的纸质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