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变更“安管人员”证书发证机关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安管人员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批复,自2021年7月2日起,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书》中的“发证机关”名称统一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特此公告。


广东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关于统一变更“安管人员”证书发证机关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