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3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已取得建筑业市级许可资质的部分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对58家已取得建筑业市级许可资质企业进行动态核查,核查结果为:不合格56家,迁出2家(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负责人问题。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业和个人业绩证明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建造师问题。建造师数量及种类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问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专业和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四)技术工人问题。技术工人数量和专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五)企业资产、技术装备、办公场所和厂房资料等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六)社保问题。企业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

(七)未按时提交核查资料。

三、整改要求

(一)本次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落实整改,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整改材料及重新填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报送我局。

(二)不合格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核查结果为不合格资质类别的新的工程。企业完成整改后,我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三)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3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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