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有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注意:同时具有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一并换证)
二、办理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规定,提出资质换证申请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注:1. 同时具有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一并换证时,还需提供:原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换领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在“三库一平台”上不是一个流水号的,还需提供不同流水号下的申请表原件各一份。
2.申请换证时,涉及名称变更的企业,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资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3.混凝土企业申请换证时涉及地址变更的,企业应取得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布点同意意见,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验收。
四、办理流程图
企业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单位资料维护”中录入企业信息,登录“在线申报事项”平台申报生成流水号。
申报企业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住建委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申报企业经办人员须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窗口在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原件核对章,对资料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经审核后,申报企业按通知领取审核结果。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提速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事窗口
市住建委政务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5楼
联系电话:020-38920550
交通指引:
公交:40路、407路政务中心站
地铁:3号、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九、办理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
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154号)
十、备注
应发给的证明文件:新版资质证书
十一、到场次数:1次
十二、表格下载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样表)
十三、常见问题
1.企业在填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时出现问题怎么办?
答:企业在填报“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时存在任何问题,可以通过电话(020-87250708)、网上(http://www.gdcic.net)或现场咨询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是否要一次性提出所有资质换证?
答:企业应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申请。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简单换证一并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同步进行,一次性提出。企业未能按规定一次性申请简单换证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其余不申请简单换证的资质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