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本委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
  2.按时、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按时、如实报送统计报表。
  三、所需材料 

四、窗口流程
  1.申请:在广州住房城乡建设网上申请,到市住建委窗口提交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市住建委给予受理。
  3.审查:市住建委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提速期限:14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市住建委政务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020-38920550
  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地铁:乘坐地铁至珠江新城站从B1出口出站  
  十、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2003〕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十一、备注 
  应发给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副本备注栏加盖资质年检章。
  十二、表格下载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年检表(样表)
  十三、到场次数 
  办理对象网上申报到现场递交材料、领取办理结果最少不超过两次(在递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
  十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正在或已办理产权确认,在申报年检时不能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转名、加名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应如何办理资质年检手续?
  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在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两年内,可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转名、加名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办理企业资质年检手续;
  2.根据《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中“连续两年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的”规定,不再办理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手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问题二:由省住建厅核准的二级资质房地产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年检?
  由省住建厅核准的二级资质房地产企业,在其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内不需要办理资质年检手续,但在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参照申报二级资质条件提供相关资料重新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核定手续。